利用規則

利用規則

本旅館為確保各位房客能安全且舒適地使用, 根據住宿條款第 9 條之規定, 訂定以下利用規則(以下簡稱「本規則」),敬請配合。此外,亦請遵守基於住宿條款及本規則之本旅館員工指示。

若無法遵守本規則, 本旅館得根據住宿條款第6條之規定,於不得已之情況下拒絕您的住宿及對館內設施的使用。

此外,若因不遵守本規則而導致房客蒙受損害,本旅館恕不承擔責任。若本旅館因此受到損害,可能會要求房客賠償損失,敬請見諒。

關於本旅館的使用

  1. 客房請勿用於營利,營業目的等住宿以外之用途。

  1. 未經本旅館許可,請勿在本旅館區域內分發或張貼廣告物,或進行物品銷售等行為。

  1. 請勿在本旅館區域內進行發放傳單,署名活動等宣傳活動。

  1. 除本旅館同意外,請勿向外部餐廳訂餐或將飲食物等攜入。

  1. 請勿陳列任何會改變本旅館建築外觀印象的物品 。

  1. 除本旅館同意外,恕不接受未成年者單獨住宿 。

  1. 本旅館婉謝給予員工的小費等餽贈 。

關於客房

  1. 停留期間為確保防範安全,請務必將客房上鎖 。

  1. 客房有訪客時,請在房門上鎖的狀態下確認對方身分,請注意不要隨意開門 。萬一發現疑似可疑人物,請立即聯絡櫃台 。

  1. 請勿使用客房作為與訪客會面的場所 。

  1. 請勿邀請或住宿條款第 7 條登記以外的房客及隨行者進入客房 。

  1. 根據住宿條款第 14 條,員工可能會進入客房,或在入房後移動物品 。現金及貴重物品請自行保管,若有不可移動之物品,請事先告知 。

關於公共區域等

  1. 請確認避難逃生路線圖及各樓層的緊急出口 。

  1. 除緊急情況等無可避免的事由外,請勿進入緊急設施或頂樓 。

  1. 請勿進入員工專用區域 。

  1. 請勿將個人物品放置在通道,大廳等公共區域 。

關於衛生管理

  1. 符合下列事項者,本旅館得婉拒其住宿或使用館內設施,或限制其在館內的行動 :
     

    1. )疑似感染諾羅病毒等食物中毒者 。
     

    2. )疑似感染《感染症之預防及感染症患者之醫療相關法律》及該法施行細則所指定之傳染病者 。
     

    3. )其他出現類似上述症狀者 。

關於攝影

  1. 本旅館區域內禁止未經許可之營利或商業攝影、錄音行為 。此外,未經許可請勿將私人攝影或錄音內容挪作營利或商業用途。

  1. 請勿進行會造成其他房客及本旅館使用者(以下簡稱「其他房客等」)困擾或令其感到不快的攝影 。此外,即使是出於私自目的,若未經許可,本旅館仍有權要求停止攝影或錄影。

關於吸菸

  1. 本旅館全面禁菸 。禁止在指定場所以外之處吸菸 。

關於對其他房客等之體諒

  1. 恕不接受攜帶寵物等動物進館 。但若另有規定者,則依該規定辦理 。此外,關於《身體障害者補助犬法》規定之協助犬,將依該法規定處理 。

  1. 謝絕攜帶發出惡臭之物品進館 。

  1. 請勿高聲談笑,大聲歌唱,以大音量觀看電視或音響設備,發出巨大噪音及其他喧鬧行為 。

  1. 客房以外之場所的服裝裝扮,請遵循本旅館之規定 。

  1. 請避免會令其他房客等感到不快或不安的打扮或言行 。

關於公共秩序與善良風俗

  1. 禁止賭博,破壞風紀之行為及違反公序良俗之言行 。

  1. 禁止攜帶槍砲,刀劍,毒品等法律禁止持有之物品進入本旅館區域內 。

  1. 請勿攜帶經認定可能使其他房客等或員工產生不安,或有危害其安全之虞之物品,或會妨礙本旅館營運或使用的多量物品進入本旅館區域內 。

  1. 若發現房客或隨行者為《暴力團員不當行為防止法》所指定之暴力團構成員或反社會團體之團員,將立即拒絕此後之一切使用 。

  1. 若房客或其相關人士被認定有暴行,脅迫,勒索,強迫,以威力妨礙業務等行為,將立即拒絕此後之一切使用 。

  1. 若房客或其相關人士有違反法令之行為,或被認定有充分可能發生該行為時,將立即拒絕此後之一切使用 。

關於建築,設備等之保護

  1. 請勿移動本旅館區域內之設備或備品至他處,進行加工,或用於原本用途以外之目的 。

  1. 請勿將火藥,揮發油等具發火性或引火性之物品攜入館內 。

  1. 請勿在客房內使用自行攜入之暖氣用或烹飪用火器 。

  1. 本旅館區域內禁止可能導致火災之行為 。

  1. 若對建築,設備,備品,植栽等造成遺失,毀損,髒汙,附著異味等行為,可能要求您賠償損害 。

關於隨身物品,遺失物

      1. 為使所有房客都能安心安全地度過,停留期間請依下列規定使用行動電源 。為確保安全,員工可能會採取移動行動電源或停止充電之措施 :

      ・外出或就寢等在無法持續注意之情況下,請勿使用(包含對行動電源充電及使用行動電源對電子設備充電)。

      ・請勿在陽光直射的窗邊,包包等容易積熱之處,或床單,窗簾等易燃物品附近使用 。

      ・請勿使用已劣化或購買後經過相當時間之行動電源,以免發生起火危險 。

      2. 歸還遺失物予失主若產生費用,該費用由失主負擔 。

      3. 若故意將大型垃圾或其他需支付處理費之隨身物品遺棄在客房,公共區域或其他本旅館區域內,除法律規定之處理費外,尚須負擔本旅館代為處理所產生之相當費用(以下總稱為「廢棄費用」)。此外,若經合理推斷為蓄意留置,或自退房日起經過下表之保管期限而未收到聯繫,則視為故意遺棄並放棄所有權處理 。

      4. 若無可避免需廢棄行李箱或其他隨身物品時,請務必告知櫃台,請勿放置於本旅館設施中 。

 
隨身物品等之保管期限
對象 詳細 保管期限 期限屆滿
後之處理
1 性質上或衛生上難以保管之物品 食品,飲料(已開封)等 廢棄
食品,飲料(未開封)等 1日 廢棄
2 高價物品,含個人資訊之物品 例:貴金屬,電子設備(電腦,平板等),手機,保險證,卡片類,錢包等 1個月 報警處理
3 1,2 以外之隨身物品 例:雨傘,布製品(衣物,毛巾,內衣等),小物,行李箱,鞋子等 2週 廢棄

關於結帳

  1. 在利用本旅館前,本旅館可能會向您收取訂金或確認信用卡資訊 。

  1. 本旅館恕不代為墊付計程車費,館外購物等非本旅館設施之款項,亦不接受將此類費用併入退房時的結帳 。

  1. 欲於退房時統一結清本旅館設施利用費時,請攜帶房卡等可確認房間號碼之憑據 。

  1. 即使希望在退房時統一結帳,本旅館仍可能依判斷請您在停留期間內先行結帳 。若未支付款項,本旅館得拒絕其後之住宿,敬請見諒 。

  1. 費用支付僅接受日圓現金、規定之信用卡及其他經本旅館認可之方式 。

  1. 欲變更預訂之住宿方案時,請告知櫃台 。此外,若欲延長超過預訂之住宿天數,需重新締結住宿契約,並請完成一次結帳 。

關於 WiFi 等網路之使用

  1. 本旅館為使房客能在本旅館舒適度過,可能會提供 WiFi 等網路(以下簡稱「本網路」)之利用 。

  1. 本旅館雖努力確保本網路之連接與速度等通訊品質及安全性,但不保證其完整性 。連接本網路之設備(電腦,智慧型手機等)的安全設定應由房客自行管理 。

  1. 使用本網路時禁止下列行為 。本旅館若認定有該行為發生,或收到發信者資訊披露請求時,可能會記錄並披露 IP 位址等連接資訊,並採取阻止,迴避,釐清該行為(包括向第三者披露)或恢復損害之措施 :

      ・違反法令之行為,包括兒童色情,非法藥物,非法侵入,非法下載 。

      ・損害包含著作權或營業秘密在內之第三者權利或利益之行為 。

      ・損害本旅館或第三者網路安全之行為,如發送垃圾郵件,傳播病毒,非法入侵(Cracking)等 。

      ・專門利用本網路進行營利活動之行為 。

      ・導致本網路通訊品質顯著下降之行為,如產生過量通訊流量之通訊等 。

      ・其他違反公共秩序與善良風俗之行為 。

  1. 本旅館為進行本網路之維護檢修,修理或對抗非法利用之措施等,得不經事先通知而中斷,停止提供全部或部分本網路,或限制本網路之功能 。

  1. 本旅館對於因利用本網路而產生之通訊中斷、限制、速度下降、資料遺失、設備損傷,病毒感染及其他任何損害,概不負責 。

關於停車場之使用

*僅適用於設有停車場之設施

  1. 僅限以利用本旅館為目的之房客,方可使用本停車場 。

  1. 在本停車場內請減速慢行,並遵循員工及告示牌等指示 。

  1. 離開車輛時請熄火 。

  1. 請勿將幼兒,寵物或貴重物品單獨留在車內即離開車輛 。

  1. 離開車輛時,請確認已確實上鎖 。

  1. 本旅館對於在本停車場內之遺失,竊盜及破損等概不負責 。

  1. 本旅館對於停車場內發生之事故及使用者之間的糾紛概不負責 。

  1. 退房日之次日以後,若未經本旅館同意而停放車輛,將以棄置車輛方式處理 。

關於大浴場或溫泉之使用

*僅限日本國內設有大浴場或溫泉且僅供房客使用之設施適用

  1. 本旅館尊重房客之文化背景及價值觀,並未限制刺青,紋身者之使用 。然而為使所有房客皆能舒適度過,若本旅館判斷可能會引起其他房客恐懼感時,可能會拒絕其使用大浴場 。

  1. 浴場及更衣室內禁止攝影及錄音 。

  1. 除經許可以外,請勿飲用浴池水 。

  1. 處於酩酊狀態者請勿入浴 。

  1. 可進入異性浴場及更衣室之兒童年齡為 6 歲以下 。

  1. 請確認館內告示之禁忌症後再行入浴(※僅適用於設有溫泉之設施)。

關於 SPA 之使用

*僅適用於設有 SPA 之設施

  1. SPA 設施並非以醫學療效為目的,而是以放鬆身心為目的 。

    1. )若有下列症狀,將拒絕提供療程 :

  • 帶有疼痛或腫脹之傷害或傷口(扭傷、骨折、腰痛、脫臼、燙傷、切傷等)。

  • 嚴重的內臟疾病、治療中的疾病或傷害、追蹤觀察中的疾病或傷害、傷口(包括因交通事故所致者)。

  • 手術完治未滿一年者(包括內視鏡手術、剖腹產手術、牙科手術)。

  • 發燒、頭痛、噁心、腹痛、腹瀉 。

  • 因疾病引起之腫脹,淋巴水腫 。

  • 牙科治療中且處於疼痛或腫脹狀態 。

  • 懷孕房客中、符合本旅館另行規定之懷孕期間者 。

  • 帶有紅腫或刺痛之曬傷 。

  • 餐後、受酒精影響之房客 。

  • 患有嚴重靜脈曲張之房客 。

  • 無法長時間維持仰臥或俯臥姿勢之房客 。

  • 患有過敏症之房客 。

  • 皮膚病、皮膚發炎、腫脹、搔癢狀態 。

  • 植牙手術後未滿1年、拔牙後未滿6個月 。

  • 患有傳染病之房客 。

   2.) 除前項症狀外,患有既往病史之房客請告知SPA工作人員 。

  1. 欲接受療程、按摩等之房客,請在本旅館指定之同意書上簽署 。若不簽署,將拒絕提供療程 。

  1. 身體療程限 16 歲以上,臉部療程限 18 歲以上之房客 。

  1. 若發生隨身物品遺失、竊盜等,本旅館概不負責,貴重物品請自行保管 。

  1. 若因房客疏忽而發生事故,本旅館概不負責 。

關於與愛犬同住

  1. 可攜帶之寵物僅限本旅館指定之種類(以下簡稱「愛犬」),謝絕攜帶其他動物進館 。

  1. 利用可攜帶愛犬之客房(以下簡稱「愛犬房」)時,請於辦理入住時提交已填妥之愛犬房利用規約同意書,本旅館指定之接種證明書影本等 。若無法提交,則無法利用愛犬房 。

  1. 關於愛犬房及愛犬房以外之區域利用,請遵循愛犬房利用規約及本旅館之指示 。

  1. 除本旅館另有指定外,愛犬僅可進入愛犬房 。其他客房即使是同行房客之房間,亦請勿讓愛犬進入 。

  1. 愛犬之排泄除本旅館另有指定外,請使用愛犬房內之寵物專用廁所 。若在其他場所排泄,請迅速進行衛生清理 。此外,請勿讓愛犬使用客房內之廁所(寵物用除外)及浴室 。

  1. 符合下列情況時,本旅館得拒絕住宿,或在住宿期間內要求停止利用 :

      ・違反本規則或愛犬房利用規約之行為時 。

      ・違反本旅館員工指示之行為時 。

      ・有妨礙本旅館營業之虞時 。

      ・有危害其他房客等及其愛犬,或妨礙住宿停留之虞時 。

  1. 若對客房內之設備,備品造成髒汙、損壞,或對本旅館員工有危害行為,可能要求您賠償損害 。

  1. 若對其他房客等或其愛犬、物品造成損害或危害,本旅館概不負責 。

  1. 攜帶愛犬之管理責任由房客負擔,本旅館對於愛犬之疾病,受傷或死亡概不負責 。

  1. 與其他房客等之間關於愛犬之糾紛,請由房客之間自行解決 。

關於游泳池之使用

*僅限日本國內設有游泳池且僅供房客使用之設施適用

  1. 游泳時請由房客自行負責使用 。

  1. 本游泳池可能未設置救生員 。請房客務必注意安全 。

  1. 12 歲以下兒童不可單獨利用 。請務必由 18 歲以上監護人陪同利用 。

  1. 12 歲以下兒童請穿著救生衣等救生器材 。

  1. 監護人請隨時注意兒童動向 。

  1. 尚未戒除尿布之兒童請穿著游泳用尿布 。

  1. 身體不適者、飲酒者請勿游泳 。

  1. 除泳衣(泳衣材質之抗 UV 衫等可)以外,請勿穿著其他服裝游泳 。

  1. 禁止跳水 。

  1. 泳池邊地面濕滑,請勿奔跑 。

  1. 本旅館尊重房客之文化背景及價值觀,並未限制刺青,紋身者之使用 。然而為使所有房客皆能舒適度過,若本旅館判斷可能會引起其他房客恐懼感時,可能會拒絕其使用游泳池 。

  1. 請勿攜帶破損時會產生危險之玻璃或塑膠製品(眼鏡,隱形眼鏡等),飾品,髮夾及其他會造成受傷或事故之物品進入 。

  1. 吸排水口極為危險,請勿觸摸 。

  1. 請確認水深標示,並依照身高與泳力選擇合適水深處利用 。

  1. 館內請遵循告示物,員工指示利用 。

  1. 若發生隨身物品遺失、竊盜等,本旅館概不負責,貴重物品請自行保管 。

  1. 若因房客疏忽而發生事故,本旅館概不負責 。

  1. 基於衛生考量,除經許可以外,請勿攜帶飲食物進入 。

  1. 基於安全考量,除經許可以外,請勿攜帶遊具進入 。

  1. 游泳後利用接駁車、電動車時,請充分抹乾水分後再行乘車 。此外,請勿穿著泳衣乘車(※僅限設有接駁車,電動車之設施適用)。

關於海灘之使用

*僅適用於設有海灘之設施

  1. 游泳時請由房客自行負責使用 。

  1. 12 歲以下兒童不可單獨利用 。請務必由 18 歲以上監護人陪同利用 。

  1. 12 歲以下兒童請穿著救生衣等救生器材 。

  1. 監護人請勿讓視線離開兒童 。

  1. 尚未戒除尿布之兒童請穿著游泳用尿布 。

  1. 身體不適者、飲酒者請勿游泳 。

  1. 除泳衣(泳衣材質之抗 UV 衫等可)以外,請勿穿著其他服裝游泳 。

  1. 禁止跳水 。

  1. 請勿攜帶破損時會產生危險之玻璃或塑膠製品(眼鏡,隱形眼鏡等),飾品,髮夾及其他會造成受傷或事故之物品進入 。

  1. 若發生隨身物品遺失,竊盜等,本旅館概不負責,貴重物品請自行保管 。

  1. 若因房客疏忽而發生事故,本旅館概不負責 。

  1. 基於衛生考量,除經許可以外,請勿攜帶飲食物進入 。

  1. 基於安全考量,除經許可以外,請勿攜帶遊具進入 。

  1. 遇惡劣天氣或自然災害發生時,可能會變更服務內容 。

  1. 請勿採集、傷害或餵食海洋生物 。

  1. 請自行將垃圾帶走 。

  1. 為安全享受樂趣,請遵守游泳區域規定 。

  1. 若有救生員在場,為防止事故,請遵循救生員之指示 。

  1. 請避免穿著濕透之衣服或泳衣進入館內 。

  1. 請避免穿著泳衣或類似服裝利用公共區域或其他設施內或外出 。

  1. 海灘內禁止使用火器 。

  1. 海灘內全面禁菸 。

  1. 游泳時請穿著抗 UV 衫(※僅適用於未設置防水母網之設施)。

  1. 游泳後利用接駁車,電動車時,請充分抹乾水分後再行乘車 。此外,請勿穿著泳衣乘車(※僅限設有接駁車,電動車之設施適用)。

關於國立公園・國定公園內設施之使用

*僅適用於位於國立公園・國定公園內之設施

  1. 法律禁止在本旅館區域內摘取花卉或植物等行為 。

關於離島設施在渡輪停航時之閉館

*僅適用於離島且主要交通工具僅為渡輪之設施

  1. 本旅館在因颱風、巨浪(荒波)等宣布渡輪停航,且預計將對本旅館營運產生重大影響時,可能會決定休館 。本旅館休館期間內,無法利用本旅館區域及建築(包括住宿)。即使因不得已之情況因素獲准利用本旅館建築及區域,亦請遵循員工指示利用 。

  1. 本旅館決定休館後,將立即開始應對以確保安全且迅速地撤離,請遵循員工指示進行手續 。

本利用規則之變更

  1. 本規則符合民法上之定型約款,本旅館得於符合房客一般利益或有相當理由變更之必要時,依民法規定變更規則 。

  1. 本規則之變更內容於本網站公布後,自指定之效力發生日起適用 。

附則 最終變更刊登日:2026 年 5月 20 日 效力發生日:2026 年 6月 1 日

本規則以日文編寫。雖提供其他語言之譯文僅供參考,若譯文與日文本意有任何歧義或衝突時,概以日文本為準。